第24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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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副“我们都在用力的活着”的励志模样。 别人这么励志,她会竖起大拇指称赞那个人一句积极向上的,可宋钰这么励志,她只会感觉自己这么多年都白忙活了。 要是只有宋钰一个人重生了,以宋钰的性格,即使再爱她,宋钰这辈子也会为了追求自由,躲得远远的、藏得严严实实的,再也不会跟她产生任何交集的。 想到这里,季茗穗眼中的恐惧减少了一分。 幸亏她也重生了。 幸亏。 宋钰还在那里絮叨着,“永安商场的柜台,我暂时也没钱租,我寻思我明天去一直拖款的那两家工厂看看,实在不行让工厂用货抵债,我再想办法把货处理掉……” “你不用操心这个。”季茗穗抬手摸了摸宋钰的脑袋,“租柜台的钱我来想办法。” 她柔声许诺道:“老婆,你给我一年的时间,一年之后我一定会让你过上你上辈子……” 话说到一半,她感觉有点忌讳,就没继续往下说。 宋钰倒是一点不忌讳,她问道:“让我过上我上辈子临死前的生活?” 季茗穗点头,“嗯。” 宋钰皱眉,“需要一年时间吗?” 季茗穗脑子那么聪明、工作又那么拼命。 重生之后的季茗穗,更相当于有了创业金手指。 本身就是商业天才的季茗穗,叠了重生buff之后,居然还得用一年才能再次成为资本大佬吗? 她还挺惊讶的,“你这么厉害,也需要一年的时间才能创业成功吗?” 季茗穗闻言一愣。 原来在宋钰心中,她这么厉害的吗? 她脑子一热,直接向宋钰夸下了海口,“不需要。” “不需要一年。” “你给我十个月……” “不。” “八个月就行,八个月之后,让一定会让你过上你上辈子临死前的生活的。” 其实是需要一年时间的,因为她得等两个风口。 她承认,她刚才那个屏,是开得是有点大了。 但是宋钰好不容易认可她一次,就算八个月的时间再不够用,她也要咬紧牙关,哪怕不吃饭、不睡觉,她也要把这个业给创成功了。 季茗穗拍着胸脯保证道:“你给我八个月的时间就好。” 宋钰点了一下头,“好。” 季茗穗抿了一下嘴唇,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:“在你心里,我那么厉害的吗?” “当然了。”宋钰虽然对季茗穗的掌控欲十分不满,但对季茗穗做生意的能力,她还是很认可的。 她说道:“我今天下午和应漫去永安商场看柜台的时候,买了两个冰淇淋,一个是草莓味的,另一个还是巧克力味的……” 季茗穗安静的听着。 宋钰就是这个样子,喝醉了之后思维非常分散,说话半天说不到重点上。 但是没关系,她爱宋钰,就算宋钰跑题再严重,她也愿意听宋钰絮叨。 宋钰絮叨着,“吃完了冰淇淋,应漫跟我聊到‘创业艰难’、‘就这个大坏境创业成功的概率很低’、‘咱俩开这个代理公司不一定能长久’、‘不过没关系,要是公司倒闭了,咱俩就去我前女友家的公司打工去吧,她说要是咱俩去,一个月给你开两万,一个月给我开两千’的话题时,我虽然为了友谊的小船不翻,嘴上没说什么。” “但是我心里却想着‘创业成不成功主要得看是谁创’、‘就算大环境再不好,只要足够有能力,也是可以创业成功的’……” 她没好意思继续说下去。 因为她当时心里想的是——“就像我家季茗穗,能力强到可以降维打击一切的大环境,肯定不会创业失败的。” 季茗穗知道,宋钰这番看似没有重点的絮絮叨叨,其实是在夸她厉害。 宋钰这么认可她的能力,她心里是很得意的,按理说她该好好奖励宋钰的,但是她的注意力却被另一个信息给吸引了。 她警惕的问道:“应漫的前女友让你和应漫去她家公司上班,为什么给你开2万的月薪,而只给应漫开2千的月薪呢?” 言外之意就是——应漫的前女友不会是看上你了吧? 宋钰回答道:“是应漫先提的分手,应漫的前女友一直怀恨在心。” “所以应漫的前女友要给我开2万的月薪,只给应漫开2千的月薪,纯粹是想利用我羞辱应漫。” 她告诉季茗穗,“但是吧,应漫那个人一向想得开,十分的豁达、通透,认为‘赚钱嘛,不寒碜’,要是我俩创业失败了、实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,应漫不介意去她前女友的公司过渡几个月、赚个吃饭钱。” 季茗穗,“……应漫这不叫豁达、通透。” 她拆穿道:“而叫脸皮厚。” 作者有话说: ---------------------- 第27章 “嗯。”宋钰应了一声。 她顺着季茗穗的话说道:“应漫的脸皮确实厚。” “厚的要死。” 季茗穗撇了宋钰一眼。 宋钰和应漫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, 宋钰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——“我和应漫,那可是过命的亲闺蜜。” 在大部分情况下,宋钰听到她打趣、嘲笑应漫, 都会站在应漫那边、替应漫说话。 但是在小部分情况下,比如此刻,宋钰急着跟她亲热的时候,就会为了讨好她, 顺着她的话,跟她一起吐槽应漫。 季茗穗笑着骂道:“狗东西。” “跟上辈子一样。” “又开始重色轻友了。” 宋钰皱了一下眉头, 理直气壮的说道:“是应漫先重色轻友的。” 她跟季茗穗告状, “从高中起, 应漫就重色轻友, 明知道我在和隔壁班的班花争年级第一,她为了向隔壁班的班花献殷勤,经常偷拿我的错题本、课堂笔记给隔壁班花看。” 季茗穗抬手摸了一下宋钰的脑袋, 以示安慰。 宋钰继续告状, “还有大学的时候, 那年应漫过生日,办了场派对,邀请朋友们一起庆祝, 我也带着礼物去了。” “我和应漫读的不是一所大学,当时我为了省钱, 先坐公交再转地铁, 好不容易才在派对开始前赶到了应漫的学校, 一路上别提多辛苦了。” 她问季茗穗,“可你知道应漫是怎么报答我的吗?” 季茗穗配合的问道:“怎么报答你的?” 宋钰说道:“那场派对,应漫的3个crush也去了。” 季茗穗挑眉, “3个?” 这么渣的吗? “嗯。”宋钰点头。 之前她为了在季茗穗面前维护应漫的形象,很多应漫做过的狗事情,她都没有告诉过季茗穗。 但是现在她急着讨好季茗穗,也就顾不得那么多了,胳膊肘一个劲的往内拐,恨不得把应漫做过的那些破烂事,一件不落的、全都讲给季茗穗听。 “一个英文系的系花,一个校电视台的主持人,还有一个是她做兼职的那家花店的老板。” 宋钰说道:“那个花店老板是个网红,还挺有名气的。” 季茗穗问道:“然后呢?” 宋钰说道:“其实应漫的那3个crush,对应漫都有点兴趣,要不然她们也不会来参加应漫的生日会。” “那3个crush知道我是应漫最好的朋友,就来找我搭话,想多了解一些应漫的事情,比如应漫喜欢吃什么、玩什么,喜欢什么颜色、什么品牌之类的。” 她咬了一下牙,“结果应漫误会那3个crush看上我了,她怕我跟她抢那3个crush,就在派对上到处造我的谣,说我已经四大皆空了,大学一毕业就会出家,从此青灯古佛、六根清净,再也不会沾染尘世俗爱了。” 季茗穗惊讶的眨了眨眼睛,她知道宋钰狗,但是她没想到,应漫居然也这么的狗。 她撇了一下嘴,嘲讽道:“你和应漫真不愧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、过命的亲闺蜜啊。” 真是狗到一块去了。 “半年后……”宋钰顿了一下。 思考过后,她才继续说道:“对,按照现在的时间线,是半年后。” 季茗穗问道:“半年后怎么了?” 宋钰生气的回答道:“半年后应漫在校友会上喝多了,我开车去接应漫,应漫的那些大学同学,还热情的跟我打招呼,好奇的询问我,‘你还俗了?’、‘什么时候还的俗?’……” 应漫还总说她是因为忙着学习才没时间谈恋爱,其实她上大学的时候没谈上恋爱,最大的原因就是应漫给她造的那个谣。 不过她和季茗穗在一起之后,心里还挺感激应漫的,季茗穗的占有欲特别强,但凡她在遇到季茗穗之前跟别的女人谈过恋爱,季茗穗都不会像现在这般爱她的。 季茗穗听到那句“你还俗了?”,实在没忍住,笑出了声。 见季茗穗被逗笑了,宋钰微微勾起唇角、耳尖一颤。